一、外资商业保理公司的申请条件:
1.发起人具有成立五年以上的境外,出具公司近一年的审计报告,境外公司的公证件,银行资信良好证明。
2. 商业保理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,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,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, 且在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。
3. 在申请时?应当拥有3名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。
4. 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?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,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。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,外资包括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。
5. 商业保理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公司,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。